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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精神病离婚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精神疾病患者离婚的情况,倘若涉及到间歇性精神患者,那么在其病情稳定时期具有离婚的民事行为能力时,则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进行离婚手续办理;
或是前往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等待法院裁决是否准许离婚。
然而,若该患者为完全无法辨识自身行为的重度精神疾病患者,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想要实现离婚需首先完成监护权的转移,并由新的监护人代理他们参与离婚诉讼程序。
另一方面,若是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在婚前故意隐瞒自身精神疾病的事实,或者在婚后经过治疗但始终未能治愈此症,抑或是在婚前已知晓配偶存在精神疾病,却依然选择与之结合,或是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某一方被诊断出患有精神疾病并长期无法得到有效治疗,都将视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在此种情形下,一方如坚决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且在各方调解无果的状况下,法院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判决离婚以维护当事人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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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1 8:5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