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想离婚没有结婚证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希望结束婚姻生活而尚未持有结婚证书,且男方对此持反对态度,那么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无结婚证书的情况可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第一种情况为从未进行过结婚登记手续,此种状况在法律层面并不被视为婚姻关系,因此无需进行离婚程序,只需双方自愿解除同居关系即可; 第二种情况则是结婚证书遗失或损毁,在此情况下,您可以先行前往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开具婚姻关系证明文件,随后便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途径来实现离婚目的。 在诉讼离婚过程中,倘若男方坚决反对,法院将依据夫妻之间的情感联系是否已经彻底破裂这一标准来做出最终裁决。 如果您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例如男方存在家庭暴力、嗜好赌博、重婚等恶劣行为,那么法院有可能会批准离婚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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