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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精神病人想离婚如何办理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精神疾病患者的离婚事宜审理,相较于普通案件而言,具有一定的复杂性。
若该患者被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者,则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表达离婚意愿。
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法院将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等多重因素进行全面审查与判断,以作出最终裁决。
若精神疾病患者的病情对其婚姻生活造成严重影响,致使夫妻感情破裂,那么法院通常会予以支持离婚请求。
然而在此过程中,法院亦会充分保护精神疾病患者的合法权益,就财产分配及子女抚养问题上给予适度倾斜与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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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9 10:3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