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纠纷找什么部门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涉及离婚争议的问题,建议首先寻求民政部门的协助,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达成协议离婚的决定。
若经努力仍无法达成妥善的解决方案或面临争议,您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通过司法程序,我们有机会借助法院的专业力量去解决涉及到的财产分配、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债务承担等关键问题。 在整个诉讼过程中,法院将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实际情况,对案件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与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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