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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案开庭多久结束执行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离婚诉讼案件在开庭审理之后,其执行期限并无确定标准。
具体得根据案件的繁琐程度、双方当事人的主要争议焦点以及法院的工作流程安排等等诸多因素来决定。
通常情况下,倘若涉案双方在财产分配问题上能够达成共识,且对子女抚养权问题也已做出妥善处理,那么执行阶段的进度便有可能比较迅速。
然而若各方仍然存在明显分歧,进而需要进行更为深入细致的调查核实工作,则执行期势必有所延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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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1 21:4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