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配偶得了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患者患上精神疾病,原则上判定双方离婚之举并无不可,然而在此过程中必须遵循相关法规条款以确保公正合理。
倘若病者正处于精神病症发作期前期阶段,则法院通常不会做出准许离婚的决定; 而当患者的病情较为稳定或是通过相关医疗手段有所改善之时,基于实际情况与充分考虑后,方才有可能批准离婚之诉。 与此同时,离婚双方也需竭尽全力,妥善处理患病另一半的生活起居及后续治疗等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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