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必须当事人到场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诉讼,基本上来说提出离婚之诉的双方应当亲自出庭参加审理。
由于离婚事件涉及到了夫妻之间情感关系的实质性判断、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等重大议题,需要当事方本人亲口表态并详细阐述相关状况。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形中,例如当一方当事人因身体不适而不能亲自出席庭审,并且已经向法庭提供了详细的书面陈述的时候,法院可以依据实际情况对此进行妥善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