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双方分居多年办理离婚需要开证明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夫妇因长期分居而决定离婚时,实际上并不需要特别申请开具分居证明。
然而,假如能够有效提交相关的证据以证明确实存在分居状况,那么这将对于整个离婚过程产生积极的影响。 这类证据包括诸如租赁房屋合同、社区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及来自证人的可靠证词等等。 在法律层面上,法院的最终判决主要取决于对夫妻之间感情是否已经彻底破裂的认定,而长期分居无疑可以被视为评估感情破裂程度的一项重要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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