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提交证据有哪些要求和条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解除婚姻诉讼过程中,所提交的各项证據务须具备真实可信、其合法性与案件本身之间具有明确的关联性三个特性。
真实性不仅意味着所提供的证据务必为客观,而非人为捏造或是虚构之结果; 同时还包括了证据所描述的内容必须能够真实地反映涉案事件或者问题的实际存在。 至于合法性方面,则需要确保证據的取得渠道和手法符合法律标准,严禁以任何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方式来获取所需证据。 而关联性则是指所提交的证据应能够直接证实案件的关键争议点所在。 例如,若欲证明夫妻间的感情已经出现破裂迹象,可以通过提供分居证明、对方出轨之证据等相关文件予以佐证。 针对涉及财产分配的诉讼请求,需提交相关财务凭据作为支持; 而关于子女抚养权归属的问题,则需递交充分证据表明自身更为适宜承担抚养责任,例如职业稳定性、收入水平等方面的因素都可纳入考虑范围之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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