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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的判决书有效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法院所裁定的不准许离婚的裁判文书具有充分的法定效力。
这就意味着,从法律层面来看,目前原被告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仍然保持着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院之所以会做出不准许离婚的裁决,往往是基于对原被告双方感情状况是否已经达到了完全破裂的程度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考量。
如在六个月之内,原告再次提出诉讼请求,而在此期间没有出现新的事由或理由,那么法院将不会予以受理。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份裁判并不是意味着原被告双方无法实现离婚的愿望,只要后续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未能得到根本性的改善,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当事人依旧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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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0 3: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