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对方不出庭又不同意离婚怎么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相对方未能出庭参诉并表示拒绝同意离婚,那么法院将根据实际上的情节进行权衡和决定。
一般而言,首次向法庭提起离婚诉讼时,若另一方未出席法庭审理过程同时也明确表示反对离婚,除非有充足的证据加以验证证实夫妻之间的情感确实已经破裂到无法挽回的地步,否则法院很可能无法做出判定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决定。 然而,当事人仍然具备权利在第一份裁决书生效之后的六个月期限内重新提出诉讼申请,而对于这一进阶性的诉讼的受理,法院往往会以更为谨慎和认真的态度来审视和评估原被告双方的感情现状。 一旦当事人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例如对方涉及重婚行为、与他人非法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严重违反道德伦理和法律规定的行为,那么法院就极有可能做出判定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