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纠纷适用什么程序调解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间离婚纠纷的调处方式主要包括诉讼调解以及人民调解这两大途径。
在正式进入诉讼程序之后,法院将依据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并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来尝试调和矛盾,促成双方和平解决纷争。 而在非诉讼领域,由各地方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法定机构所介入的人民调解工作,也成为化解家庭矛盾、维持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手段之一。 无论是诉讼调解还是人民调解,其最根本的出发点都是希望能够推动争议双方求同存异,商谈出公正合理的财产分割方案及未成年人抚养事宜,从而实现家庭和睦的美好愿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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