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双方签了离婚协议算离婚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仅具有意向性质,不能等同于正式离婚手续的办理。
在法律意义上,离婚协议只不过是夫妻双方对涉及离婚之事所做出的初步商议和安排。 若要真正实现离婚目的,尚需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进行正式的离婚登记申报,同时需要经历法定期间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内若任何一方产生了反悔意念,均可撤销此前提出的离婚登记申请。 当渡过该段离婚冷静期之后,双方都应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递交发放离婚证书的申请,如未提交则视作自动放弃离婚登记申请。 而关于诉讼离婚途径而言,只有在经由法院做出判定离婚的最终判决书正式生效后方能被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离婚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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