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结婚证如何起诉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双方当事人并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但却已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长达一段时间,那么在此种情形之下,并不存在所谓的“起诉离婚”这一法律程序。
究其原因在于,从法律层面来看,这样的关系并不能被视为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 然而,倘若此种关系中涉及到了财产分配或者子女抚养权归属等方面的争议,则当事人仍可依法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将根据实际案情,参考适用相关法律条款以及基本原则,对案件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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