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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双方分居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夫妻间分居这一法律概念的界定,其科学定义可以归纳如下几个重要要素:
首先,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客观事实上已经实际分居于相互独立的住所,而这种分离状态并非仅仅由于诸如职业需求或学业压力等短期性的因素所导致,而是应当呈现出长期且稳定的特征;
其次,从主观层面来看,双方都应当明确表达出不愿再继续维持共同生活,并且情感基础已然崩裂的意向;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分居的判定并不只基于实际居住地点的改变,更需要判断是否存在感情破碎、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的明确意愿。
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自豪地宣告:
要想被认定为分居状态,就不仅仅需要具备实际的分居事实,还包括了感情破裂、不愿再延续共同生活这一积极的主观意志作为判定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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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3 21:5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