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证据提供什么材料和证据证明一样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办理离婚过程中,所需要提交的相关文件及证明材料主要包含如下几个方面内容:
1.用以证明夫妇关系已经破裂的初步证据,例如详细描述双方共同居住情况的分居协议,以及涉及家庭暴力事件的警方通报与相关证据资料,亦或是能直接反映某一方有不道德行为的间接证据等等; 2.有关财产分配事宜的关键性证据,例如能够说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房产证,或者是车辆行驶证,以及能够明确银行账户资金流动状况的银行存款流水等; 3.涉及到子女抚养权问题的重要证据,例如能够证明孩子日常生活开支与教育费用情况的消费凭据,以及能够彰显己方工作稳定性与薪酬水平优势的佐证资料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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