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离婚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士而言,他们在面临离婚问题时所面临的情况颇为复杂。
举例来说,如果一名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的人在精神状态恢复正常之时,他们依然拥有享有离婚的合法权益。 然而,倘若一方当事人属于完全无法辨识自身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那么他们在离婚过程中便需要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相关权利。 至于在最终决定是否准许离婚的环节上,法院将会对夫妻之间的情感关系是否已经破裂以及患病方的日常生活保障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而深入的评估和考量。 通常情况下,未患病的配偶一方亦负有协助照顾患病配偶的责任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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