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起诉去哪个法院起诉好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正常情况下,关于离婚诉讼的处理方式,向被告人居住所在地的法庭提起诉讼通常最为适宜。
然而当被告人的居住地与其日常生活所在地点并不一致的时候,应当由该被告人的日常生活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所谓“日常生活所在地”,是指该公民自离开其原住所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但该公民在医院接受治疗期间的地方则应排除在外。 如此选择,不仅有助于法院对案件事实进行深入调查并及时送达相关法律文件,同时也能够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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