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对方起诉离婚了,如何应诉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务必要保持沉着平静,妥善整理与婚姻中双方共有财产、债务负担及子女抚育责任等关切事宜有关的各类证据及材料。
倘若对方为之提起的离婚缘由并不真实合理,那么您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收集并提交有力的反驳证据。 其次,请务必深入细致地研读对方所递交的起诉状,明确其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以便能够有针对性地制定出相应的答辩策略。 若情况相对较为复杂繁琐,您也可考虑委托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协助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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