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与服刑人员离婚的程序有哪些规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与服刑人员解除婚姻关系的事宜,通常存在以下两种途径:
一种为协议离婚,即若双方能够就有关离婚问题达成共识并付诸实践,即可请服刑人员向关押地申请,令其监狱方面协助推进办理离婚手续; 另一种则为诉讼离婚,即如双方未能就离婚问题达成和解,便须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在此过程中,法庭将前往服刑场所进行庭审听证。 普遍来看,如果法院确认夫妻之间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将会做出离婚的判决。 例如,长期的监禁生活或者对夫妻感情造成重大创伤等情形,都可能被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具体表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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