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对方坚决不离婚怎么办理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遭遇离婚诉讼时,假如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那么法院将会根据原被告双方提交的相关证据,来对这对夫妇之间的感情状况进行精确评估与判定,看看是否达到了法律所规定的“夫妻感情破裂”这个标准。
倘若首次申请并未能导致离婚的结果,并且在任何新的事实发生或者新的理由出现之前,原告必须在6个月内再次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在此过程中,法院将全面权衡原被告双方的感情基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情感状态,离婚事件的具体原因,以及双方是否有重新建立良好关系的可能等等众多复杂的因素。 通常来说,只要能够证明存在诸如重婚行为、家庭暴力行为、嗜赌成性等恶劣习惯且无法改正、因感情问题而导致的长期分居超过两年等符合法律规定的情节,那么离婚判决的可能性就相对较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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