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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起诉离婚对方不离怎么办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倘若向法庭提起离婚诉讼,然而对方坚决不予同意,那么审理案件的法官便会根据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是否确实已经破裂进行判断和裁决。
在此过程中,如果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存在诸如家庭暴力、重婚、与他人非法同居、沉迷于赌博或吸食毒品等恶劣行为且屡教不改等情况,那么通常会被视为感情破裂的表现,从而作出离婚的判决。
反之,若证据不足以证明上述情况,首次提出的离婚诉讼可能无法得到支持,但是,若在六个月内无任何新的事由出现或者新的理由可以支持上诉请求时,原告仍然有权再次提请诉讼。
普遍来看,经过多次的诉讼离婚,大多数情况下都能达到预期的离婚效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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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5 2:3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