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审一方仍不同意离婚怎么办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在上诉审理阶段中的一方仍旧坚持反对离婚的话,那么法院将会全面考量并权衡双方所提供的各项证据以及其所做陈述的具体内容,以此判断出当事人之间的婚姻感情是否确实已经陷入了无法挽救的破裂状态。
假设法院认为当事人之间的婚姻感情已经裂痕累累,那么他们将有可能做出判定离婚的决定; 而如果法院认为夫妇之间的感情并非如此破裂,那么他们就有可能做出暂缓离婚的裁决。 在这样的状况之下,您可以尝试着去搜集更多的证据以证明两人婚姻感情的破裂,例如去挖掘出对方存在有婚外情行为、与其他异性保持混乱的男女关系、存在家庭暴力倾向、沉迷于赌博以及沾染其他不良嗜好并且屡教不改等等一系列严重问题的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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