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法律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要之事,原告需向所在地法院递交离婚诉状及与之相关的证据资料,其中应涵盖能够证明夫妻间感情确已破裂以及各自财产情况等关键因素。
紧接着,法院经审查,若确认无误,便会将此诉状副本送达到被告手中。 随后,双方便有机会展开庭前的调解协商,如若无法达成协议共识,纠纷就将正式进入开庭审理的环节。 在法庭审判中,原被告皆需要提出事实证据并对对方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询和辩论。 最终,法院将依据事实真相和法律规定做出公正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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