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起诉离婚的条件有几个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两性关系中,离婚诉讼所适用的几种常见条件如下:倘若任何一方曾经存在过诸如重婚或与他人类似的亲密行为;
对配偶进行家庭暴力,或是存在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恶劣行径; 长期沉溺于赌博或有毒品等非法活动中且无法自拔; 由于情感上的不合,导致双方已经连续两年以上没有生活在一起; 抑或是当其中一方被宣布为失踪人员时,另一方有权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而在经过人民法院的判决,判定双方不得离婚之后,若双方又持续分居长达一年之久,那么在此期间,任何一方都有权再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申请。 此外,如果夫妻中的任意一方认为他们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法再维持正常的共同生活,同样也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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