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离婚诉讼中涉及此类诉讼依据,如微信聊天记录这类电子数据,其依据可靠性及证明能力将取决于多个前提和条件。
首先,这些聊天记录必须清晰明确,并能准确无误地还原夫妻关系恶化的根本原因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状况,同时也包括和子女抚养权有关的重大事宜。 其次,这些聊天记录所提供的内容须具备合法性,而不是由某一方故意修改或伪造来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 通常来讲,当满足上述所有条件后,这些聊天记录便有了一定的证明效力。 然而,我们仍需强调的是,仅凭单一的聊天记录或许无法构成强有力的证据,还需要结合其他相关证据,以构建起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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