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能证明分居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证明已经开始分居生活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常见途径:首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署并保存一份书面分居协议;
其次,一方所在外居住的租赁合同以及房产证等相关文件也可作为有效证明; 再次,由当地居委会或者物业公司等部门给出的正式居住证明同样具备参考价值; 最后,双方之间的书信往来、电子邮箱沟通记录等等,只要能够明确体现出分居这个实事关键点的记述,也都是不可忽视的重要证据。 然而值得特别关注的是,以上所有提供的证据资料都需要以严谨且规范的形式呈现出来,互相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以共同印证分别生活这一事实情况的存在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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