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的规定和程序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诉讼离婚的法律制度主要体现为,当夫妻一方确信双方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而且经过尝试调解也无法修复时,应当允许其提出离婚请求。
在特定情况下如存在重婚行为、与第三者同居、施行家庭暴力等,也可以作为申请离婚的理由。 在具体流程上,首先当事人需要向具有审判权限的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同时递交相关的起诉书以及足以证明诉求的证据等文件资料。 法院接受立案之后将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失败的话才会安排正式的开庭审理。 最后如果法院判断出夫妻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那就会作出离婚的判决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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