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导致离婚无过错的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载明,当夫妻离婚之际,若其中一方因其自身严重错误行为而造成夫妻关系破裂,无过错的另一方有权向对方提起损害赔偿之诉。
例如常见的情况包括重婚、与他人生育子女或者长期稳定地共同居住、对配偶实施家庭暴力、残忍对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以及存在其他严重违反道德和社会公德的行为等等。 在此类情况下,无过错的一方在财产分配及其他相关事宜上亦有望得到法院的适当关照。 这充分彰显出我国法律对于婚姻关系中无过错一方权益的有力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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