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一年因感情不和离婚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经过长达一年的相处磨合之后,夫妻间的情感逐渐变得淡漠疏离,此时若选择离婚,那么便可优先考虑通过协商来达到和平分手的目的。
在这个过程中,双方需要就财产分配以及子女抚养权等关键议题达成共识,并签署一份详尽的离婚协议。 随后,双方需亲自前往当地的婚姻登记机构,提交离婚申请,以完成整个离婚程序。 倘若协商无果,那么便只能诉诸法律途径,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依据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已经彻底破裂、财产状况如何、以及对子女权益的影响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做出最终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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