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公有精神病能不能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丈夫患有精神疾病时,法律上确实赋予了他们离婚的权利。
然而,与普通情况下离婚所面临的程序相比,此时的离婚可能会显得更为复杂。 具体来说,若该名男子的精神疾病程度达到一定高度,以至于无法认识到自身的行为或对之加以明确的控制,那么在正式开启离婚流程之前,必须先行变更其监护人关系; 紧接着,便可提交相应诉讼请求,完成最终的离婚手续。 反之,倘若该名男子的精神疾病程度尚属轻微,能够清晰地表达出自己的真实意愿,那么夫妻双方便可选择通过协商达成离婚共识,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实现离婚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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