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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起诉离婚需要提供分居证明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提出离婚申请的过程中,虽然关于分居状况的证明并非强制性的要求,但是若能够提供此类证据,无疑将对最终的离婚裁决产生积极影响。
通常情况下,只要具备充足的证据来证实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即便无法提供分居证明,法院仍有可能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
然而,倘若以分居事实为基础来论证感情破裂,那么提供相应的分居证明将会对诉讼更为有利。
例如,分居之后签订的租赁合同、来自社区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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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1 21:5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