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怎么提供分居的证据材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申请诉讼离婚的过程中,可以提交以下这些关于分居状况的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例如说是租住房屋的合同,这个可以有效地证明你独自在外居住的真实性;
另外还有由居委会或者是物业公司开出的居住证明,以此来阐明你的确是单独居住着的; 再者就是你和你配偶双方签署并认可的书面分居协议; 当然,电费、水费以及物业管理费用的支付凭证等等,这些都是可以直接反映出你单独生活的实际情况的有力佐证; 除此之外,如果你有任何的亲戚朋友愿意为你提供证人证言的话,那么他们的陈述将能够更加有效地证明你们确实已经处于分居的状态了; 最后,书面书信、电子邮件等等这些能够清楚地展现出分居这一客观事实的各种文档也同样可以视为有效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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