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外有孩子了怎么办离婚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婚姻关系中的某一方涉及到了婚姻之外的子女问题时,其离婚手续与普通程序的处理并无太大差异。
首先是谈判协商的环节,各方应当就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关键议题达成共识,并签署相应的离婚协议。 随后,他们需要共同前往当地的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离婚登记的申请。 若协商过程中出现分歧,无法达成统一意见,当事人依旧有权选择向有关司法机构提交离婚诉讼。 在此种情形下,婚外生育子女的行为无疑将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产生重大影响。 在面临诉讼时,所在法院通常会认真评估和考量涉案各方的具体情况,以确保案件能够公正合理地解决,从而保护无过错方及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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