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准许离婚的情形有哪些方面表现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女性处于孕期、生育后的首次年期内或是终止妊娠之后的六个月之内,男性是不能够向法庭提起离婚诉讼的;
然而,如果是由女性主动提出离婚或者经过法院的斟酌和判断,认为确实需要受理男性的离婚请求,那么这种情况则可以例外。 在夫妻之间的感情并没有出现实质性的破裂时,法院通常会采取谨慎态度,不允许离婚的申请通过。 此外,如果离婚的诉求并非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而是由于受到威胁或其他非自愿因素的影响,那么法院同样不会批准这样的离婚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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