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开庭几次会判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案件的审判过程中,庭审次数并非直接决定法院能否秉持公正原则做出结论的唯一指标。
实际上,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必须根据夫妻之间感情状况的真实情况来作出裁决。 若能提供充足且有力的证据,证明夫妻关系已经彻底破裂,例如出现了诸如重婚、家庭暴力、赌博等严重违法行为,那么即使仅进行一次庭审,法院亦有可能依法判定离婚。 然而,若证据不足或存在争议,则可能需要经过多次庭审才能全面了解事实真相,从而为法院的公正判决提供更多的依据和参考。 因此,对于离婚案件而言,做好相关证据收集和整理工作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