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经法院判决不准许离婚的案件,其作出的判决文书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应。
若您对此判决结果表示不满,且在此期间并无新的情况与缘由出现,那么在未来的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时,通常将不会得到院方受理。 然而,如果您能够提供出新的情况或理由,或者在六个月期限届满之后再次向法院提出申诉,那么法院很可能会重新审视此案,并进行进一步的审理工作。 此外,需要明确的是,该判决亦表明在当前阶段,双方的婚姻关系尚未解除,当事人仍然须负起作为配偶所应承担的权利与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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