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启动诉讼离婚程序前,您需要精心筹备以下各项必备文件:首先,您需要撰写一份详尽的起诉状,其中应明确列明原告与被告的个人信息、离婚请求的具体内容以及支持该请求的事实依据及法律理由;
其次,您还需准备能够证明您与配偶之间婚姻关系存在的相关材料,例如结婚证书; 再次,为了证明您与配偶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您可能需要收集诸如家庭暴力事件的报警记录、婚外情的相关证据等各类证据; 此外,如果涉及到子女抚养权问题,您还需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相关文件; 最后,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您也需要提供相关证据,例如房地产所有权证书、机动车驾驶证、银行存款流水账单等。 至于您和您配偶的身份证明文件,同样也是必不可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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