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财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之后,如欲进行财产公证程序,常规上需要遵循以下所述之各项手续步骤。
首先,双方必须仔细筹备并各准备好身份证件、户口本、离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等相关资料文件; 其次,当上述文件齐全无缺且满足条件时,双方可共同向当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随后填写公证申请书以明确申請之意愿及內容。 在此之后,公证员将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逐项进行严谨而全面的审查核实工作,经检验无误后,申请人须在公证员面前签字确认,签署与此次申请相关的各种公证文书。 最后,待公证全部程序完毕并且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前往公证处领取最终已生效之公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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