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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孕期离婚可以开引产证明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针对孕期离婚的特定情境,能否顺利获得引产证明,这一问题取决于诸多层面的复杂因素,其中主要包括且不限于孕妇的身体健康状态及胎儿的生命体征状况。
一般而言,只要孕妇尚未妊娠期满,其个人身体健康状况因怀孕而遭受极度威胁,或者医学专家通过严谨的鉴定程序,证实胎儿患有严重的畸形或其他异常疾病等特殊情况时,才有可能依据相关规定和流程,为孕妇颁发引产证明。
然而,仅基于单一的离婚这一事实原因,通常不足以构成开具引产证明的充分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十八条
经产前诊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师应当向夫妻双方说明情况,并提出终止妊娠的医学意见:(一)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的;(二)胎儿有严重缺陷的;(三)因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孕妇健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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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5 17:5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