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法院判决不离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您身处离婚诉讼程序之中,审判机关判定不予离婚的情况下,请您不必惊慌失措。
这种判决结果也许缘于法官对贵夫妻之间感情状况持有相对乐观的看法,或许也是证据不足以支撑起离婚请求的现实考量。 因此,当法院的判决正式生效之后,您可以在接下来的半年里积极筹划重新提起离婚诉讼的事宜。 在这段时间内,您务必要全力协助律师物色并搜集更多能够有力证实夫妻关系真实存在破裂、难以修复的有效证据,例如对方有过婚姻续存期内的重婚行为、家庭暴力行为、嗜赌成瘾等等负面行径的实证,或者是因为感情不合而导致的长期分居长达两年以上的证明材料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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