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结婚证办离婚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婚姻问题时,没有结婚证是否能离婚,必须事前明确相关事实与性质。
即若当事人已经依照法律规定完成了结婚手续的办理,仅仅是因各种原因丢失了结婚证明,此时两人依然被视为合法夫妻关系,可经依法补办后再进行离婚手续的办理。 然而,要是由于根本未能按照法律要求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以致无法取得结婚证的话,那么这对男女未曾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婚姻事实,因此无需考虑所谓的“离婚”事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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