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六个月可以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现行民法中,若双方已经分居长达六个月份,则可视为具备提出离婚的条件。
在此情况下,当事人既可以通过签署离婚协议的方式完成离婚手续,亦有权选择通过法院诉讼的程序进行合法解除婚姻关系。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分居时间长短,婚姻并不会自发产生离婚效果。 并且,如若男女双方关于离婚事项尚未能够达到共识,则需要通过其他方式来处理和解决这个问题。 另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妻子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申请时,可以先尝试通过有关组织对双方感情进行调解。 若调解无果,便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审判过程中,法官将对离婚诉讼案件予以详细审查,同时,我国裁判原则明确规定,对于具有严重违法情节的婚姻关系,例如重婚或与他人非法同居者; 实施严重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者; 嗜赌成性且屡教不改者; 因感情不和持续分居两年以上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夫妻感情的行为,均应判定为婚姻关系破裂,允许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