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拒绝离婚去哪里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一方坚决反对解除婚姻关系时,另一方可选择向当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在此过程中,当事人需充分准备相关的证据资料,例如能够证明夫妻之间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以及关于财产状况的详细说明等等。 法院将依据双方的陈述及所提供的证据展开全面的审理工作,并依照法律规定做出最终的裁决。 值得注意的是,离婚诉讼往往需要经过一段相对较长的时间和严格的程序才能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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