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离婚官司一般开庭几次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离婚诉讼审判中,大抵而言,实现公平公正的开庭次数并无固定准则可言,这是由多个复杂而重要的因素所决定的,例如案件的繁琐程度、双方争论激烈程度以及各项证据的完备与否等等。
普遍来看,若双方在争议问题上的分歧较小且已掌握的证据充足充分,那么有可能仅需经历一次开庭便可以妥善处理完毕;
然而,若是存在大量显著性的争议点,如财产分配、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等错综复杂的事宜,亦或是需要进行补充证据采集、展开调解等相关环节,那么就很有可能导致需进行两次乃至更多次的开庭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20 19:3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