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执意不离婚怎么办理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假如婚姻双方中存在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而另一方希望解除婚姻关系,那么该问题便可通过向具有司法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方法得以解决。
在此种境况之下,提起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必须向所选择的法院递交书面形式的起诉书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以表明他们的婚姻确实已经陷入了无法挽回的破裂状态。 当法院接收到离婚诉讼请求后,将会对案情展开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 在此过程中,法院首先会尝试进行调解工作,尽力缓解和消除矛盾争议。 然而,若调解失败,且有确凿的证据能证明存在夫妻感情发生严重裂痕的现象,比如重婚或与他者非法同居、家庭暴力行为、虐待及遗弃配偶、长期沉迷于赌博活动、嗜好吸毒品等恶习、因感情不合出现连续两年以上的实质性分居等等,这些都可被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明确信号。 如此一来,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裁决,批准离婚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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