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愿意离婚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种极端复杂的情境之下,女方有权利选择通过向民事法庭提交婚姻宣告请求来解决矛盾冲突。
当法院在审查和审理此类家庭事务处理案件时,他们将会全面地权衡各种利弊得失,进而依据事实数据判断双方的夫妻关系是否已经陷入无法调解的分崩离析境地。 倘若女方能向司法机构展现出足够分量的相关材料以证实夫妻情感出现严重裂痕,比如男方反复无常地实施家庭暴力、触犯了重婚罪名、存在非法同居行为、沉迷于赌博或吸食毒品等严重歪曲价值观的恶劣嗜好等等,那么法院便很有可能宣判这段婚姻关系的解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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