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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一方不愿意离婚去法院可以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假设在婚姻关系中,若有一方坚决表示不愿离婚,然而另一方依然有权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离婚。
在此类案件中,如诉讼方能成功地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婚姻关系已然破裂,例如:存在重婚行为;
或配偶有虐待、家庭暴力、嗜赌成瘾等恶劣行径且屡次教育后仍未改正;
以及双方因情感不合已经达到两年以上分离状态等等,这些都有可能促使法院作出离婚判决。
但是,如果证据无法充分支撑诉讼请求,法院则可能会根据事实情况而拒绝离婚判决,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无新的事实情节或者合理理由,原告诉求在六个月内再次提出离婚诉讼请求时,法院将不再予以受理该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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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4 12:4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