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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分居时间如何取证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夫妻在离婚过程中如何证实分开居住的时段,有诸多途径可供选择。
举例而言,我们可以利用租赁房屋时签署的合约揭示其在分居之后独自生活的情形;
此外,对于二者之间的信件往来、电子邮件以及其他形式的能够明确呈现出分居意图与具体时间的书面交流数据,都应给予充分的重视;
同时,也不能忽视来自于邻里、亲朋好友等第三方证人的证词,他们的陈述往往能够有力地证明两人已经开始独立居住的事实;
最后,由社区委员会或者物业公司出具的居住证明也是一种重要的证据来源。
然而,值得强调的是,为了使得以上所述的种种证据能够形成一个有机的证据链条,从而更加有力的证实实际的分居时间,各份证据间必须彼此相互支持与呼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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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9 12: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