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分居期间可以谈恋爱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处于离婚分居阶段的法律范畴内,两人的婚姻关系并未正式终止,因此在此时期进行恋爱交往极有可能被法律理解为违背婚姻忠诚度的行为,这将直接导致离婚财产分配以及子女抚养权益划分等重要事宜过程中的诸多困难。
虽然就法律条文而言,尚无针对这类行为予以明确的禁止措施,但基于道德规范和伦理准则,人们很可能会承受来自社会舆论的强大压力和谴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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